使人們懷有基督般的愛
任何事都比不上握住他們的手並用慈愛看顧他們更適於帶領人們棄絕罪。當人們以最少的仁慈與愛對待我(們)時,對我(們)的心有多麼大的影響力阿,那種相反的作為最容易引起一切難受的感覺,最容易壓迫人類的心靈。(斯密約瑟)
我們必須注意計劃和其他事物,但絕不應比人更受到重視。我們在教會中應以人為中心。(興格萊戈登)我們要記著,「除非那人謙虛而又充滿愛心,…此外沒有人能襄助此事工」(教約12:8)
摩賽亞的兒子們是尼腓人,他們向憎恨尼腓人的人分享福音達14年。儘管面對著苦難與迫害,他們仍成功地幫助許多拉曼人將心轉向耶穌基督的福音(阿爾瑪書17:4~5)。
他們對拉曼人的愛及服務,軟化了拉曼人的心,也開啟他們教導的大門。研讀經文加上許多的祈禱與禁食,使他們擁有預言之靈、啟示之靈,以致他們能用力量與權柄來教導(阿爾瑪書17:2~3)。「他們不忍任何人類的靈魂滅亡;是的,就連任何靈魂要忍受永恆痛苦的念頭,也會使他們震顫戰慄」(摩賽亞書28:3)。
摩賽亞的兒子們在行動上對拉曼人所表現的愛心與服務,這些行為對他們成功傳道的顯著影響。
A. 具有基督般愛心的教師能對教導對象的生活有所影響。
1. 忠信能使人嚐到神的愛。
Ø 聖靈不居住在邪惡的人之中。
Ø 遵守誡命可增長對神的愛和領受神的愛。
2. 博愛就是基督純正的愛。
Ø 博愛是指最先對神,其次對祂的兒女充滿無限的關懷。
Ø 博愛就是遵循福音和分享福音的最佳表現。
Ø 他們因為服從福音和持守到底,才能獲得此安息。
B. 我們可以對所教導的人懷有基督般的愛。
Ø 愛產生愛。
Ø 當一個人真正嚐到神的愛,他週圍的人們的幸福就變得非常重要。
Ø 愛他人的一個自然結果,就是會喚起與他們分享福音的願望,以至他們也能領受到這愛。
C. 我們對教導對象所懷的基督般的愛應反映在我們的準備、教導以及日常生活上。
Ø 愛軟化人心。
Ø 瞭解你所教導的人。
Ø 顧及每一個人。
D. 忠信能使人嚐到神的愛。
Ø 聖靈不居住在邪惡的人之中。
Ø 遵守誡命可增長對神的愛和領受神的愛。
1. 禁食、祈禱及研讀經文,幫助我們獲得聖靈、了解福音。
l 阿爾瑪書第17:1~3,9~10
l 雅各書(摩門經)4:6
l 教約88:76~78
2. 以基督般的方式服務的人,能有較大能力影響他們所教導的人。
l 阿爾瑪書17:11,20~25;18:8~23
3. 教導真實的教義,包括神的本質、創造、亞當的墜落、我們的墜落本質以及救主贖罪的必要性,可引導人們悔改,並改變他們的生活。
l 阿爾瑪書18:24~41;22:10~14
l 歌羅西書1:13~16
4. 耶穌基督的福音為靈魂帶來光明、希望及喜悅。
l 阿爾瑪書19:6,12~14,29~36
5. 憤怒能導致更大的罪。
l 阿爾瑪書20:8~18
l 尼腓三書11:29~30
「生活配稱,使認識你但不認識基督的人,由於認識你而願意認識基督。」
「誠心尋求真理的人,在虔敬地思考經文中鼓舞人心的話語時,都能獲得見證,知道耶穌是基督。」
「那些聆聽誘導,順從神聖之靈(即基督之光—一般人所稱的良心)所作的努力的人,能夠接受神聖之靈(即聖靈—神所差來的使者)。
「基督般朋友的同情心能深深感動和改變我們的生命。..愛是基督福音的精髓。在教會中,主常藉著好心的弟兄姊妹的日常簡單服務來回覆人們求助的祈禱。從真正朋友的良善中,我們可以看到主本身的仁慈已反應出來」(胡適令約瑟)
如何給祭司權術下定義?
「聖職和祭司權術是相對的,一個屬神的,另一個屬魔鬼的。當牧師宣稱有聖職,其實沒有聖職;當他們使自己成為會眾的光卻不去宣講純真完全的福音時;他們志在獲取個人聲望和金錢,而不關心窮人,不施助同胞的需求時---他們或多或少是在行使祭司權術。
經文中的兩個例子,它能夠很清楚的說明運用聖職與祭司權術的不同。
Ø 摩賽亞書2:9-19
Ø 阿爾瑪書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