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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神之間的溝通

    許多人問到要如何才能夠明白和了解耶穌基督的福音,才能夠真正的認識祂,知道這些事情是否真實的?事實上,先知摩羅乃已告知那不二法門。1.聆聽先知的話語或是研讀先知受靈感的記錄(經文)2.去思考聽到和看到的神的話語,3.有著對基督的信心祈禱求問神這些事情是否真實的,4.藉著聖靈的力量可知道一切事情的真實性。(摩羅乃103-5)

 

通常較為困難的部份是如何與神溝通和聆聽聖靈的回答。我們學習靈性事物的方法和學習其他事物並不完全相同;雖然可能都需要藉著研讀、傾聽和沉思。我知道教導和學習靈性事物都需要一種特別的態度。你會發現有時向人解釋一些已知或將知的事,並不容易。我相信這是有原因的。

 

    楊百翰會長教導說:我們「最首要的職責是尋求主,直到我們打開神與我們靈魂之間溝通的管道」。先知斯密約瑟去世後不久,楊百翰提到了一個夢,夢裡斯密約瑟拜訪他並指示他:「約瑟走向我,並和悅的對我說:『告訴人們要謙卑忠信,務必要保有主的靈,那靈就會正確地指引他們。要謹慎,不可不聽那輕悄的聲音,那聲音會指引他們該做的事和該去的地方,並會結出神國的種子。.告訴教友們,只要他們追隨主的靈,行事就能正確無誤。』神所有的兒女都有權利得到基督之靈的啟發,並在熱烈尋求主時透過聖靈接受到個人的啟示。

 

二使徒議會的潘培道長老分享他在成為總會當局人員前的一個經驗。他說:當時我坐在飛機上,鄰座的男士強烈的表達了他對神的懷疑,我便提出自己的見證說:「你錯了,有一位神,我知道祂活著!」

 

他反駁說:「你不知道。沒有人知道那種事!你無法知道它!」我正要提出異議時,這位律師先生問了一個有關見證的核心問題。

 

    他以嘲笑的態度說:「好!你說你知道。請告訴我你如何知道?」

 

我想或許剛才與他分享見證是不智之舉,使我現在窮於辭令。突然,一絲靈感閃過腦際。

 

    我對那位男士說:「請問你知不知道鹽的味道像什麼。」

 

    他回答說:「我當然知道。」

 

    「你上一次嚐到鹽味是什麼時候?」

 

    「就在我剛剛在這機上用晚餐的時候。」

 

    我說:「你真的知道鹽味像什麼?」

 

    他堅持道:「我知道鹽味像什麼,就像我知道任何事一樣清楚。」

 

    「如果我給你一杯鹽和一杯糖,讓你兩者都嚐一嚐,你能分出鹽和糖嗎?」

 

他回答說:「你真可笑了,我當然分得出其中的不同,我知道鹽味像什麼,那是日常經驗。」

 

我說:「那假設我從未嚐過鹽,請告訴我它真正的味道像什麼?」

 

    想了一會兒,他說「嗯!我想你可以說它不甜也不酸。」

 

「你只告訴我它不是什麼,而不是它是什麼。」

 

    試了幾次,當然啦!他做不到。他無法單以言辭解釋像嚐鹽這樣平常的經驗。我再次向他見證到:「我知道有一位神。你認為不可思議,並且說若我確實知道我就能正確地告訴你如何知道的。我的朋友從靈性方面來說,我嚐過鹽。我無法以言辭告訴你如何知道這事,就如你無法告訴我鹽的味道像什麼。但我要再說一次:有一位神,祂確實活著!請不要因為你不知道,就認為我不知道,我真的知道!

 

    自此以後,潘培道長老不會因為無法單用言辭解釋自己知道的靈性事物而感到不好意思或慚愧。

   

使徒保羅這樣說道:「並且我們所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詞,乃是用聖靈所教導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透。」(林前213-14)

 

    我們無法單以言辭表達靈性的知識。然而,我們能以言辭說明如何準備以接受聖靈。聖靈本身也會幫助我們。「因為當一個人藉著聖靈的力量講話時,聖靈把他的話帶進入人類兒女的心中。」(腓二331)

 

    了屬靈的溝通後,我們能在心裏說,就這是了!這就是啟示裏所指的。我們沒有言辭(經文裏也沒有)能完美的描述聖靈。經文常用「聲音」這字眼,那並不完全貼切。細緻、純淨的靈性溝通是無法用我們的眼看,以我們的耳朵來聽的。我們說它是一種聲音;說它是聽覺上的聲音,不如說它是感覺上的聲音。

 

    一但瞭解這一點,摩門經的一段經文就呈現出更深一層的意義,讓我對摩門經的見證也大大的增強。那段經文是有關拉曼和雷米爾,他們反對尼腓,尼腓斥責他們道:「你們已看到了一位天使,他和你們講過話;而且,你們曾不時聽到他的聲音;他曾用輕悄的聲音跟你們講話,但你們卻已沒有感覺了,你們已感覺不到他的話了。」(腓一1745)

 

    尼腓在一次偉大而意義深長的教導中解釋道:「天使們藉著聖靈的力量而說話;因此他們說基督的話。所以,我已對你們說過,你們要以基督的話為樂事;因為基督的話必指引你們一切應做的事情。」(腓二323)

 

    若有天使出現並與我們談話,我們都不應受到視覺或聽覺的限制,以達成溝通。根據先知斯密約瑟的記載,「經由屬靈的過程,純粹的智慧可湧入我們的心靈,讓我們不用辛苦的學習或漫長的等待,而知道應知的事,這就是啟示。」

 

    經文裡把聖靈的聲音描述成既不是「很大的聲音」,也不是「刺耳的聲音」;它「不是一種雷鳴的聲音」,卻是「一種十分柔和的小聲音,好像是一種耳語」,並且它能「一直貫進了靈魂」,並且「引起()燃燒」。(腓三113;希拉曼530;教約856-7)記住,以利亞發現主的聲音不在風中,不在地震中,也不在火中,卻是一個「微小的聲音」。(列王上1912)

 

聖靈並不以大聲喊叫或以強有力的手搖憾我們,引起我們的注意。而是以耳語。祂的輕觸如此柔和,若我們不專心,就可能完全無法感受到它。偶而祂也會較強烈地提醒我們,引起我們的注意。但多數時候,如果我們不留意那柔和的感覺,聖靈就會引退,等到我們願意尋求傾聽才來。事實上並不是聖靈離開我們,而是我們離開聖靈。而「聖靈從不與人僵持」。

 

    我知道強烈,感人的靈性經驗並不常有;如果有,通常也是為了指示或指正我們。除非我們受適當權柄的召喚,靈性經驗並不賦與我們權利去勸告或指正其他人。因那是個人與神之間的事情。神從未制度一個律法來決定所有的事情。每個人均獲賜某種程度的智能來自行運用。我們決不能剝奪神所賦予的自由選擇權,否則很可能淪入撒但的手中。在審判欄前每個人會為自己的一切接受公平的審判。

 

    也開始領悟,不斷談論特別的靈性經驗並不明智,應該嚴加保護它們,只有聽到聖靈的指示,為祝福他人時,才能與人分享。決不能用來作為指責他人,論斷他人的工具。否則將有更大的罪會落在我們身上。

 

    羅慕義墨林會長在一次忠告傳道部會長和他們的妻子說:「我並不將知道的事全說出來;我從未把知道的事全部告訴我太太,因為我發現如果我太輕率談論神聖的事情,主就會不信任我了。」我相信,我們要把這些事情存在心裡,反覆思考,正如路加談到馬利亞將耶穌基督誕生時週遭發生的神聖事物都存在心裡。(219)

 

    有一事值得學習和注意的:見證不是強塞給你的;見證是慢慢成長的。我們在見證中逐漸成長就像我們在身量上逐漸長大是一樣的,我們不易查覺它的過程,因為它是逐漸長成的。

 

    如為自己所願得到即刻的回答或祝福而強求啟示,都是不明智的。你可能會專注於某些事物而忽略整體的學習及用永恆()的眼光來看待。撒旦因而有更多機會迷惑你的心,使你在不知不覺中偏離了主的道路。我們不能強求靈性的事物(不論是個人或他人)。我們不能使種子發芽,或雞蛋孵化,更不能迫使聖靈回答我們。我們能創造利於生長、滋養和保護的氣候及環境,卻不能助苗生長:我們必須等待它成長。

 

    獲得偉大的靈性知識需要耐心。靜候它成長,幫助它成長,但不要強迫它。否則極可能使自己誤入歧途。神期望我們以現有的光和知識生活。我們不需要啟示來提醒我們的責任,因為經文早已告訴我們;我們也不應期望以啟示取代已接受到的屬世或屬靈的智慧----只能用以拓展它。我們必須遵守管理生活的一定程序、規則和限制,過平凡的生活。靈性的成長是一點一滴慢慢長成,而不是以令人吃驚的靈性體驗來到。

 

證是在分享中獲得的。在探索屬靈知識的過程中,會遇到如哲學家所說的「信心的躍進」,就是你走到光的邊緣,踏進黑暗後,發現前方不遠處又是一條明亮的路徑。誠如經文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2027)

 

    從閱讀或他人的言語中得到見證(這是個必要的過程)是一回事;聖靈在心中確證你分享的見證是真實的,是另外一回事。先知以太「對人民預言了偉大而奇異的事情,他們因為沒有看到而不相信。

 

「我,摩羅乃要向世人說明信心是那些所希望的而不是所看到的東西;所以不要因為你們沒有看到而爭論,因為你們一直要到你們的信心被考驗後,才能得到見證。」(以太125-6)

 

    假如我們以謙卑誠摯的心說出見證,神會幫助我們。不信者在不知有見證的情況下作見證是自欺欺人。然而,有件事一定不為不信者所了解。因為他缺乏信心、謙卑和服從等條件,因而得不到聖靈的造訪。所以我們經由聖靈可以明瞭的分辨善惡及真理是來自於神或來自於人。

    靈是「父的特別恩賜」,是根據我們的忠信程度而賜予的,可以教導我們所有的事,引領我們走向完全。如果我們願意聽從耶穌基督和祂的使徒的教訓,則每位男女都將擁有聖靈。他們將知道現在,過去及將來的事情。他們將依照他們各自的召喚和能力,了解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事情;了解時間和永恆的事情。

如果你想知道神的心思和旨意,就去得到它,那是你的特權。你的特權及職責是要過配稱的生活,這樣我們便知道何時聽見了主的話語,知道了主的心意。然後依照神經由祂在這地上所指派的人們說出的一切話來生活,直到我們成為完全。(楊百翰演講集)

 

家可以想想,為了認識主並和祂建立個人的關係。我們願意付出怎樣的代價?以諾斯以他個人的經驗回答了所有這些問題(以諾斯書)。他給我們一個方法,去認識主,改變自己以及獲得主及其子民更深的愛。

以諾斯他的故事動人,言辭令人印象深刻。「我到森林中去獵獸­­­」,但他沒有射殺和捕獲到野獸。他走在一條他從未走過的小徑上。他搜索,敲門,尋求,懇求;他重生了。他看到了宜人的山谷在荒地的那一邊。他找到了他的靈。他過去一直生活在雜草地上,如今他找到一個肥沃的園地。

 

他繼續說到,「那些我經常聽到我父親所講的,關於永生和聖徒的喜悅,深深地印在我心中。」是的,記憶既殘酷又仁慈。他父親所描繪的景象現在深深的打動了他的靈魂。他的內心暖和振奮。然而記憶之門開啟了,顯示了他醜陋的過去,他的靈魂嫌惡這些卑鄙的事情再出現,但是他渴望的是美好的事。重生在進行著。雖然痛苦但卻值得。「我的靈魂饑餓著。」

 

悔改之靈起了作用了,他為自己的罪惡感到懊悔。渴望埋葬罪惡的舊我,重生信實敬神的新我。「我在創造者之前跪下來,為我自己的靈魂,用熱烈的禱告和哀懇呼求祂…..。」

 

一個人在主面前與自己內心交戰,有時要付出極大的心力。這種內心交戰是努力找尋或表現個人的真正願望,這願望有時隱藏在罪,規避和演飾的背後。內心的交戰包括深思,沉思和專心。並不是一般的陳腔濫調的祈禱,而是將自己的整個靈魂傾注在禱告辭中,然後將它們獻給神。在禱告中若不熱誠,我們就不能期盼禱告有效。

 

現在他了解沒有一個人能在罪惡中得救,也沒有一樣不潔的東西能夠進入神的國,樣樣必須潔淨,汙點必須滌除。舊創傷長出新肉,他已經了解必須要滌罪,新人新心。他也知道改變心,心靈,細胞組織不是一件小事。他寫道「我呼求了祂一整天」。這不是一個平常的祈禱,也不是陳腔濫調;更不是短暫的懇求,而是一整天,由秒至分,由分至小時,由小時至整天。雖然日已落,但赦罪還未來到,因為悔改並非單獨行動,寬恕也不是不勞而穫的禮物。對他最重要的是與救贖主溝通,並獲得祂認可,所以他堅定的靈魂也不斷懇求。「當夜晚來臨時,我還是提高我的聲音,使之上達天庭」(以諾斯書2-4)

 

救贖主會拒絕這麼堅定的懇求嗎?我們之中有多少人曾如此堅持?我們之中不管是否犯嚴重的過錯,有多少人曾整天祈禱直到夜晚?你曾經哭泣禱告連續幾個小時嗎?我們之中有多少人曾禱告五小時?一小時?三十分鐘?十分鐘?……

 

每天禱告多少次?每次禱告多久?禱告有多熱切?如果生活中有了過錯,內心是否會在主前交戰?是否覺得內心深處充滿了寂苦?你的靈魂有多饑餓?你心中的需求有多深?你何時在完全靜寂中跪在你創造主之前?你為何而求---為你自己的靈魂嗎?為了神的認可你如此懇求他多久---一整天嗎?當夜晚來臨時,你仍然提高你的聲音熱烈禱告,還是以一些陳腔濫調,草草結束你的祈禱?

 

當我們的心靈在奮力掙扎,熱烈呼求,真誠立約的時候,主的聲音將進入我們的心,就像它進入以諾斯的心那樣「你的罪被赦免了,你必蒙祝福。」

 

以諾斯他首先為他的靈魂禱告。一個人不能真正的祝福別人,除非他自己的靈魂得到照顧。所以祂決心說服神,以致他向主呼求一整天直到夜晚來到。當一個人滿是罪惡感,而渴望被寬恕時必然有許多話要向主訴說。並且注意以諾斯對神的特質之一的信心神是絕對完全信實是以諾斯願接受罪的赦免的關鍵。他知道神是信實的神,祂是不會說謊的。所以當主說,「你的罪被赦免了」,以諾斯接受了。

 

用對主的信心和相信祂信實的特質是相同的重要。因為一個人如果在他的心中沒有神這特質的信念,那他就沒有確信的根據---一切都將混亂和值得懷疑。但是如果在心中保有對神這種特質的信念,那麼所有的教導,指引,應許和祝福都變成事實,而心靈就能肯定地,堅定地相信它們,相信這些事物,相信主所說的一切,相信將在適當的時候一一實現。由於神的信實和誠實,心靈將被救贖和救恩視為必定獲得。

 

寬恕經由耶穌基督救贖的力量而成為可能。當一個人對主有完全的信心時,就能運用起特別的關係。然後,如果一個人願意承諾不再重犯那個罪,主就會在適當的時候,向那人的靈魂宣告平安。

由於信心和虔誠的期望,有一個祝福留在這地上:「誰相信這福音,誰就能得有永生。」(教約1050)因此,「按照他們在祈禱中的信心」,主將把「我福音的這部分傳給我的人民知道。」(教約1052)

 

日早晚,熱切地尋求主以了解祂的旨意,並決心遵從它。花些時間去冥想和沉思你的祝福,神的偉大與仁慈並用全心來表達你對神的感激。

 

在你的心中仔細思考當天所受的壓力和誘惑,並在心中自我承諾要在這場個人心靈上的交戰中採用正義的原則。以信心的態度虔誠地祈求能擁有主的靈為伴,好使你能克服誘惑,並帶給你內在的力量和平安幫助你得以成長,學習,服從和奉獻,並能服務他人,愛人及保持謙卑和靈性的心。

 

我們若能在今生每天至少花半個小時在救主前祈禱,那將使我們能在永生中與祂同住。祂將成為你的朋友,你們會有一種自然的交往,因祂對你而言不會再是客旅或是陌生人。

 

在公開的場合或私下,真誠地祈禱往往會成為一種考驗。我們往往會受誘惑而不做禱告,並且有時感到沒有祈禱的必要。如果你對自己真的誠實的話,你或許有這樣的情況,你不會被迫謙卑,而必須是因神的話語而謙卑。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和經文非常接近,得以讓主的話語持續不斷地湧進我們心中。

 

自內心的禱告不同於口頭上(形式上)的禱告。為了更有效的與神溝通可運用以下的幾個原則。

 

1.我們必須時時禱告。這個意思是說我們的心要專注,在禱告中要把實情不斷的向天父說出。(3427)

 

2.我們應該找一個適當的地方可以沉思和禱告。我們得到的勸告是應該在「你們的私室,你們的密所,你們的荒野」(3426)那應該是個不使我們分心而且隱密的地方。

 

3.我們應該為禱告準備我們自己。如果我們並不想作禱告,那我們應該禱告直到我們想要作禱告。我們應該謙卑,(教約11210)我們應該祈求寬恕和慈悲。(3417-18)我們必須寬恕任何我們厭惡的人。(馬可1125)然後,經文警告我們,如果我們「趕開窮人和無衣蔽體的人,不探視疾患痛苦,(3428)我們的禱告將會落空。我們可藉由沉思及研讀經文來準備我們的祈禱。

 

4.我們的祈禱應該有意義而且適切。向神祈禱某項特定的祝福,並為特定的祝福向神表達感激,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無謂的重覆和毫無意義的辭句。要讓你所祈求及感謝之事對你有重要意義,並出於你內心深處。

 

5.禱告所做的祈求,我們有責任協助它實踐。「虔誠的禱告是指,我們祈求穫得任何美德或祝福時,應該為這祝福而努力,並培養這項美德」。(麥基奧大衛會長)

 

6.向神保證願承諾遵守某項特定律法以獲得可預知的祝福。假如我們認真的依照這觀念去做,會發現到你會躊躇地向神祈求某種祝福。假如你無法確定自己是否可以遵守這項可預知祝福的律法。這將迫使你自我誠實和客觀,而你將逐漸發現到這種自我了解和自我誠實將為你建立一個真正成長的基礎,以及一個讓你了解自我以外其他所有事物的基礎。

 

7.在你的禱告中學習傾聽。祈禱決不是自言自語,那是一種與神溝通的方式。不要只顧著講話,將重點放在主身上;祂的想法,祂的感受以及祂的行事方法。冥想、沉思、考慮、評值、感激愛和崇拜。將你心中的情感放在祂的身上。對祂所賜的靈感和天上的印象要開朗、敏銳和易於接納。要敞開你的心並相信。注意聆聽聖靈的低語。

 

8.以相信的態度祈禱,並了解信心祈禱的力量,主就會應許你任何正義的祈求,相信著你會得到,如你奉救主的名祈求將會獲得。就某種意義而言,是表明對救主贖罪的效力有信心。

 

9.當你結束祈禱時,勿倉促離開。停留片刻,思考和感謝,當你起身已立下決心。你已做好決定。你會充分覺察到在一天中,將圍繞你或已環繞於你的種種壓力和現實考驗,但在這場內心之戰你已佔優勢了。現在我們僅僅要做的是將這些決定付出行動並公開獲勝。

 

我們在祈禱上須花工夫。我們必須對祈禱有渴望。我們必須慎重的祈禱,或是自我控制好,使我們即使定期祈禱時,亦能迫使我們專心,通常是在我們的心思不定或是心思為世俗壓力,恐懼所佔據時,更需要出聲禱告。

 

在這裡所談的更不是要使禱告變得艱難,或必須更長,或太拘泥於某種形式,使它顯得高深莫測。禱告是與神溝通的簡單行動,是崇拜的行為,通常就是訴說和聆聽。顯然地,拘泥於形式的禱告是不為神所接納。重要的是向神顯示我們的信心和愛。

 

    如果我們能照著神給我們的指引去體驗,那麼禱告對我們會更有意義,更有效的帶來神所為我們而立的目標。真誠的祈禱會打開神與人之間的那扇門,使我們得享高天的祝福,明白神國中的奧秘,智慧之門將會開啟。基督的平安將臨到我們身上。聖靈是主要的關鍵。願弟兄姊妹們都能享有美好的靈性經驗和歷程。我見證這一切的真實性,你也可以親身體驗。我知道耶穌愛你!我知道耶穌愛你!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上次修改日期 2010/6/21 08:15 ,修改者 李建邦